《耳朵大有福》是张猛执导的喜剧片,由范伟领衔主演,张猛担任编剧,于2008年1月4日在中国大陆上映。讲述了55岁的东北普通工人王大耳朵退休后第一天的生活。
剧情简介
铁路职工王抗美,退休之后,生活过得很不如意:妻子生病住院、女儿闹离婚、妹妹沉迷打麻将、年迈的父亲无人照料。王抗美没有被生活所打倒,他精心照料妻子,给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关心女儿,甚至请为女儿出气的人吃饭;参与答题抽奖得来的保暖内衣,送给了父亲。浓浓的亲情,成为王抗美与生活抗争的不竭动力。深夜,王抗美在从医院回来的路上,发现生活的道路越走越宽。
演职员表
角色 |
演员 |
王抗美 |
范伟 |
工会干事 |
张珂 |
卖狗男 |
齐连春 |
妻子 |
程淑波 |
店主 |
李沐 |
姑娘 |
贾瑟 |
姑爷 |
田雨 |
数码女 |
梁爽 |
护士长 |
张文一 |
擦鞋女 |
项燕 |
顾客 |
陈海风 |
人力车夫 |
关小平 |
老张 |
张慧志 |
主持人 |
李波 |
游戏女 |
贺子璇 |
销售员 |
张枢南 |
老毕 |
张翊 |
二人转来办 |
张巍 |
修车人 |
张继波 |
游戏摊主 |
王萨 |
卖书男 |
沈家学 |
儿子 |
张永岩 |
大颖 |
孙宝珠 |
父亲 |
赵乃可 |
二儿媳 |
胡艳萍 |
打人男 |
刘江革 |
伴舞 |
葛云萍 |
出品人 |
赵国光、陈北京、崔光石、刘春 |
制作人 |
刘春、张巍 |
监制 |
刘丽娟(总)、崔国明、张惠中、刑丹、李丹 |
导演 |
张猛 |
副导演(助理) |
张嘉轩、张珂 |
编剧 |
张猛 |
摄影 |
具在谋 |
配乐 |
王萨 |
剪辑 |
马彦彦 |
道具 |
张慧志、陈金贵 |
美术设计 |
张翊、张枢南 |
造型设计 |
刘欢 |
服装设计 |
李淑艳 |
灯光 |
陈祝斌、刘晓舟、高兴龙、孙陈武、庄又德 |
录音 |
杨月冬 |
剧务 |
王连昌、马研 |
场记 |
王纯 |
布景师 |
刘毅 |
角色介绍
以上内容参考资料来自
幕后花絮
21时的集安小城行人稀少,但听说范伟来拍戏了,很多老百姓都从四面八方赶来,把不大的十字路口围了个水泄不通,剧组特意请了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
有一场戏共分6个镜头,短短20米长的路上,粘了一条布条,范伟就顺着这条布条骑直线,因为远景、近景和特写等各个角度都用,试戏加上实拍,范伟前后整整骑了33圈。
该片原定的是2007年正月十五开机,但是因为范伟的腰伤就一直拖延,为此韩方把冬天的戏都改成了春天的戏。
该片男主角的原型王连昌生活中的外号就叫“王大耳朵”,受邀在剧组里当助理导演,整天在现场看范伟演自己。
获奖记录
时间 |
奖项名称 |
获奖方 |
2008年4月22日 |
第15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最佳男演员提名 |
范伟 |
第15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最佳处女作奖提名 |
张猛 |
|
2008年6月22日 |
第11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亚洲新人奖评委会特别奖 |
《耳朵大有福》 |
第11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亚洲新人奖最佳影片提名 |
《耳朵大有福》 |
|
2009年6月20日 |
第9届华语电影传媒大奖最佳男演员 |
范伟 |
第9届华语电影传媒大奖最佳新导演 |
张猛 |
|
2009年10月17日 |
第27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男主角提名 |
范伟 |
制作发行
主创公司
联合摄制 |
韩国Party Entertanment映画社 沈阳电影有限公司 中共集安市委 焦安市人民政府 北京里艾广告有限公司 沈阳新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监制公司 |
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 |
底片拷贝 |
长春电影制片厂洗印分厂 |
摄制公司 |
辽宁电影制片厂 长春电影制片厂 韩国自联映画社 |
发行公司 |
北京紫禁城三联影视发行有限公司 |
上映时间
国家/地区 |
上映/发行日期 |
中国大陆 |
2008年1月4日 |
法国 |
2008年5月17日(戛纳国际电影节) |
影片评价
《耳朵大有福》把一个辛酸的故事讲得有声有色,还不断制造笑料,其实是给了观众一个希望——向王抗美学习,都是有福的人。(新浪娱乐评)
作为年轻导演张猛的第一部电影作品,《耳朵大有福》完全值得给一个高分,再加上范伟张弛有度的表演,让片中人物看起来非常真实和生动。(新浪娱乐评)
影片争议
2008年6月,紫禁城三联影视公司发现华北石油通信公司网站未经其允许,擅自对电影《耳朵大有福》提供在线播放。为依法维护独家国内电视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紫禁城三联影视公司请河南省一公证处进行了公证,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后,依法对其提出诉讼。而华北石油通信公司主张2008年6月26日即停止了网站视频服务,对此仅提交其单位内部值班工作日志。
法院认为,华北石油通信公司在其网站上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侵害了影片《耳朵大有福》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华北石油通信公司侵害的是紫禁城三联影视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财产性权利,不具有人身权属性,综合考虑华北石油通信公司网站的影响范围、涉案电影市场影响力、紫禁城三联影视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华北石油通信公司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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