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全国性英语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是由教育部主办,教育部考试中心主持和实施的大规模标准化考试,是全国性的教学考试,每年各举行两次。符合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中的在校生;另外,本校已设六级考点,原则上不得跨校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是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这种考试属于尺度相关常模参照性考试(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即以教学大纲为考试的依据,但同时又反映考生总体的正态分布情况。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每年各举行两次。从2005年1月起,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2007年1月起,六级考试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CET(全国性英语考试)

简介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其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服务。

大学英语考试也是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在设计上必须满足教育测量理论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质量要求,是一个“标准关联的常模参照测验”。

考试目的

大学英语考试根据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个《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由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组织的全国统一的单科性标准化教学考试,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两种。考试合格者发给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成绩优秀者注明”优秀”字样。

1985年,教育部在批转《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通知中指出:“《大纲》确定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反映了当前国家对高等专业人才外语方面的要求,是我委今后检查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依据”,通知还指出:“重点院校一般应达到基础阶段四级教学要求,非重点院校应达到的级别由各校自定”。“凡执行本大纲的学校,教育部将对结束四、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测试”。

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就是根据上述规定设计的,目的是测量考生是否达到了《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的教学要求,促进和检查《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从而提高大学英语教学的水平。大学英语等级水平考试前两级相对容易些,但是四、六级就没有那么多人容易过。

组织实施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分为四级考试(CET-4)和六级考试(CET-6),每年各举行两次。从2005年1月起,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

组织结构

由国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全国若干重点大学的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设顾问二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各若干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学术上、组织上对大学英语考试负责。部分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委员会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址设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

报名考试

报名资格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的主要对象分别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本科生;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凡已取得CET-4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CET-4考试;凡已取得CET-6合格证书者不能再参加CET-6考试。但参加过CET-4或CET-6考试未及格者,可以再次报名参加考试;1987年后毕业需要补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报名方法

以学校为单位自愿参加,集体报名;考试日若考生在外地实习,仍应在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考试日期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每年有两次考试时间,分别是6月20号和12月20号,四级上午考,六级下午考。

考试流程

8:50——9:00试音时间

9:00——9:10播放考场指令,发放作文考卷

9:10取下耳机,开始作文考试

9:35发放含有快速阅读的试题册(但9:40才允许开始做)

9:40——9:55做快速阅读

9:55——10:00收答题卡一(即作文和快速阅读)

9:55——10:00重新戴上耳机,试音寻台,准备听力考试

10:00开始听力考试,电台开始放音听力结束后完成剩余考项。

11:20全部考试结束。

成绩单样张

从2005年6月开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再发放合格证书,取而代之的是成绩通知单。

分布在290-710分之间内,具体是正态分,均值是500分,一个标准差在70分,成绩低可以到290,高可以到710,成绩单上给每个学生报总分和各部分的单项分。另外口语考试仍将分成绩等级发放证书。

考试成绩划分

考试分四块:听力,分值35%,阅读,35%,写作,15%,综合,15%。

总分达到425合格,四级成绩不到425不能报考六级。四级成绩过550或六级成绩过520可以考口语。

改革介绍

改革进程

2005年6月考试起,四、六级考试成绩将采用满分为710分的计分体制,不设及格线;成绩报导方式由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即考后向每位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报导内容包括:总分、单项分等。为使学校理解考试分数的含义并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考试测量的结果,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向学校提供四、六级考试分数的解释。

在考试内容和形式上,四、六级考试将加大听力理解部分的题量和比例,增加快速阅读理解测试,增加非选择性试题的比例。试点阶段的四、六级考试由四部分构成:听力理解、阅读理解、综合测试和写作测试。听力理解部分的比例提高到35%,其中听力对话占15%,听力短文占20%。听力对话部分包括短对话和长对话的听力理解;听力短文部分包括短文听写和选择题型的短文理解;听力题材选用对话、讲座、广播电视节目等更具真实性的材料。阅读理解部分比例调整为35%,其中仔细阅读部分(careful reading)占25%,快速阅读部分(fast reading)占10%。仔细阅读部分除测试篇章阅读理解外,还包括对篇章语境中的词汇理解的测试;快速阅读部分测试各种快速阅读技能。综合测试比例为15%,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完型填空或改错,占10%;第二部分为短句问答或翻译,占5%。写作能力测试部分比例为15%,体裁包括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试点阶段四、六级考试各部分测试内容、题型和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2005年6月起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启用新的四、六级考试(试点)报名和考务管理系统,严格认定考生报名资格,加强对考场组织和考风考纪的管理,切实做好考试保密工作。具体方案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在近期内另行公告。

由于四、六级考试是一个每年涉及上千万考生的超大规模标准化考试,因此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须经过一定规模的试点,对新试卷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作出科学的论证,并了解师生的反馈。为此,自2006年1月开始,从参加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学生中试行改革后的四级考试,自2006年6月开始以同等方式试行新的六级考试。初步定于2007年1月全面实施改革后的四级考试,2007年6月全面实施改革后的六级考试。考委会将按照《教学要求》制定新的四、六级考试大纲和样题,并及时向教师和学生公布。

中长期改革设想

考试委员会将不断研究开发适合四、六级考试的新题型,研究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对教学的后效;同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完善考务管理系统,实现四、六级考试网上阅卷(CET-Online Marking),研究计算机化四、六级考试(CET-CBT),争取在一定考生范围内或在某种能力测试中实现四、六级机考。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还将进一步完善其考试系列,更好地适应不同层次学校的需要,更有利于分层管理、分类指导。为此,四、六级考委会将根据对目前国内、国际语言测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和分析,制订以中国英语学习者为对象,能与国际接轨的英语语言能力等级量表,以更准确地描述我国大学生的英语能力。

同时,研究开发入学水平考试(CET-Placement Test),用于测量大学生入学时的英语水平,为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提供依据,并采用“平均级点分”等统计手段,更准确地反映教学的进步幅度,以调动广大师生的教学积极性。

此外,考委会还将研究开发高端考试(CET-Advanced Level),用于测试学生是否达到《教学要求》中“更高要求”所规定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即能以英语为工具,直接参与国际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交流等。

提高研究生申请门槛

2014年11月5日,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入学申请官方网页上显示,要求学生托福不低于550分,雅思不低于6.5分,GMAT不低于21分,并注明“CET6(内地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30分只适用于2014-2015及在此时间之前的申请学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等部分港校提高研究生申请门槛,不再承认大学英语六级成绩,统一接受雅思和托福成绩。

在香港大学的研究生入学申请网站上,也注明“香港地区以外授课不是英语的学生,需提供英语水平测试的官方证明:如托福、雅思、GMAT等。”

计分体制

2005年6月考试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原始分数在经过加权、等值处理后,参照常模转换为均值为500、标准差为70的常模正态分数。同时,四、六级考试不设及格线,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

四、六级考试报道总分计算公式为:式中X表示每个考生加权、等值处理后的原始分数,Mean表示常模均值,SD表示常模标准差。

四、六级的分数常模群体由1987年的全国若干所重点大学的近万名本科生组成。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计划在2006年对常模进行第一次修订。

常模正态分数的特点是能够报道考生在常模群体中所处的百分位置。举例如下:

某考生四级报道总分是450分,则其在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是24%,表示这名考生的英语成绩优于常模群体中24%的人。

某考生六级报道总分是500分,则其在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在48%~57%之间,表示这名考生的英语成绩至少优于常模群体中48%的人,但不会优于57%的人。

四、六级的单项报道分也是常模正态分数,但参照的常模是相应的单项常模。因此,单项报道分能够报道考生在各单项常模群体中所处的百分位置。举例如下:

某考生四级作文报道分数是62分,则其在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是在77%~86%之间,表示这名考生的英语成绩至少要优于常模群体中77%的人,但不会优于86%的人。

某考生六级听力报道分数是100分,则其在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是54%,表示这名考生的英语听力成绩优于常模群体中54%的人。

作用影响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已引起全国各高等院校及有关教育领导部门对大学英语教学的重视,调动了师生的积极性。效度研究的大量统计数据和实验材料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但信度高,而且效度高,符合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质量要求,能够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反映我国大学生的英语水平,因此有力地推动了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贯彻实施,促进了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水平的提高。

2.大学英语考试每年为中国大学生的英语水平提供客观的描述。由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广泛采用现代教育统计方法,分数经过等值处理,因此保持历年考试的分数意义不变。

3.由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采用正态分制,使每次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含有大量信息,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决策的动态依据,也为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反馈信息。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从命题、审题、考务组织、统计分析到成绩发布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是一项组织得较好的、严格按照标准化考试质量要求进行的大规模考试。

5.大学英语考试已经得到社会的承认,已经成为各级人事部门录用大学毕业生的标准之一,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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