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king(发票的补充单据)

装箱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通常可以将其有关内容加列在商业发票上,但是在信用证有明确要求时,就必须严格按信用证约定制作。

格式与说明

装箱单(Packing List):在中文"装箱单"上方的空白处填写出单人的中文名称地址, "装箱单"下方的英文可根据要求自行变换。

出单方(Issuer):出单人的名称与地址。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此栏应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一致。

受单方(To):受单方的名称与地址。多数情况下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并与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保持一致。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不填,或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发票号(Invoice No.):填发票号码。

日期(Date):"装箱单"缮制日期。应与发票日期一致,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及提单日期。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又称唛头,是出口货物包装上的装运标记和号码。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与发票、提单一致。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物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填写货物及包装的详细资料,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和包装说明等内容。

填写货物的毛重、净重,若信用证要求列出单件毛重、净重和皮重时,应照办;按货物的实际体积填列,均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自由处理区:自由处理区位于单据格式下方,用于表达格式中其他栏目不能或不便表达的内容。

相关信息

我出口企业不仅在出口报关时需要提供装箱单、重量单,信用证往往也将之作为结汇单据。实际上,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Packing List,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List)是商业发票的一种补充单据,是商品的不同包装规格条件,不同花色和不同重量逐一分别详细列表说明的一种单据。它是买方收货时核对货物的品种、花色、尺寸、规格和海关验收的主要依据。

对于不同特性的货物,进口商可能对某一或某几方面(例如包装方式、重量、体积、尺码)比较关注,因此希望对方重点提供某一方面的单据。它包括不同名称的各式单据,例如Packing List、Weight List、 Measurement List、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它们的制作方法与主要内容基本一致。装箱单着重表示包装情况,重量单着重说明重量情况,尺码单则着重商品体积的描述。

特点

(1)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为了保持与发票一致,在号码和日期两栏与发票完全相同。

(2)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一般不显示收货人、价格、装运情况,对货物描述一般都使用统称概述。

(3)装箱单着重表现货物的包装情况,从最小包装到最大包装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一一列明。而对于重量和尺码内容,一般只体现累计总额。重量单在装箱单的基础上,详细表示货物的毛重、净重、皮重等。

(4)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的制作要以信用证、合同、备货单、出货单为凭据。

(5)如果信用证上要求在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上填写一些特殊条款,应照办。

缮制中的注意事项

第一,有的出口公司将两种单据的名称印在一起,当来证仅要求出具其中一种时,应将另外一种单据的名称删去。单据的名称,必须与来证要求相符。如信用证规定为“Weight Memo”,则单据名称不能用“Weight List”。

第二,两种单据的各项内容,应与发票和其他单据的内容一致。如装箱单上的总件数和重量单上的总重量,应与发票、提单上的总件数或总数量相一致。

第三,包装单所列的情况,应与货物的包装内容完全相符,例如,货物用纸箱装,每箱200盒,每盒4打。

第四,如来证要求这两种单据分别开列时,应按来证办理,提供两套单据。

第五,如来证要求在这两种单据(或其中一种)上要求注明总尺码时,应照办,此单据上的尺码,应与提单上注明的尺码一致。

第六,如来证要求提供“中性包装清单”(Neutral Packing List)时,应由第三方填制,不要注明受益人的名称。这是由于进口商在转让单据时,不愿将原始出口暴露给其买主,故才要求出口商出具中性单据。如来证要求用“空白纸张”(Plain Paper)填制这两种单据时,在单据内一般不要表现出受益人及开证行名称,也不要加盖任何签章。

相关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使物料管理规范化,公司的装箱单应统一格式及贴法,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购和托外加工物资。

第三条 管理办法

1.装箱单的颜色(略)

2.装箱单的格式

要求不同物料使用不同颜色的装箱单,以便于区分。

3.包装规格

各供应商应根据其包装容器之大小,确定各物资的包装规格一旦确定,不应变动。

4.装箱单贴法

装箱单需贴于包装容器正放的前、后、左、有的右上角位置。

5.尾数箱标记

尾数箱要求使用蓝色封箱胶封箱或其他易辨别的标识,以便于区别。

6.装箱单格式及贴法

应由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执行;否则,质检人员有杉拒绝检验;物料堆放方法由仓库执行,质量部门跟踪监督。

7.仓库堆放物的方法

仓库堆放物资时,应将装箱单朝外,便于查阅;堆放高度应根据物体之特性和存放位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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