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南英,男,汉族,1954年4月出生,陕西汉中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南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人物履历

1969.12-1975.03,解放军后字201部队战士;

1975.04-1977.0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77.03-1980.02,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0.02-1983.04,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1983.04-1985.07,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副处级);

1985.07-1992.10,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2.10-1998.11,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1997.09-1998.10,挂职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8.11-2000.09,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0.09-2004.09,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1998.09-2002.09,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09-2005.0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9.06,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9.06-2017.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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