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融华债券(金融工具)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长期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市场依法发行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它金融工具。投资对象以国债、金融债和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含可转换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以稳健收益型股票为辅助投资对象。自2003-06-23年开放,发行对象为个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概况

发行对象:个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货币代码: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期:申购起始日2003-06-23

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基金发起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费率(%):0.7500

托管费率(%):0.2000

费率提取标准: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投资风格:债券型

托管起始日期:2003-04-16

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闭期(月):3

基金成立条件–净认购数量(亿份)2.0000

基金成立条件–认购户数100.0000

个人投资者认购方式:金额认购

基金投资类型:债券型

基金销售代理人

福建兴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国盛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招商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广发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证券,中国民生银行,华安证券,光大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深圳发展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目标

“追求低风险的稳定收益”,即以债券投资为主,稳健收益型股票投资为辅,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增长。

基金终止条款

基金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终止:

(1)存续期内,有效基金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终止;

(2)基金经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他适当的基金托管人承接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6)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销;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自基金终止之日,与基金有关的所有交易应立即停止。在基金清算小组组成并接管基金资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

巨额赎回条款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造成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根据投资者的要求进行取消或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转入第二个工作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通知投资者,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4)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期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后的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管理风险

本基金属于预期风险相对可控,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低风险基金品种,具有风险低、收益稳的特征,预期长期风险回报高于单纯的债券基金品种,低于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品种。/n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的收益水平与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和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度和宽度相对较低,交易相对较不活跃,可能增大银行间债券变现难度,从而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的风险。

(5)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6)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以前较少的收益率。

(7)收益率曲线风险。如果基金对长、中、短期债券的持有结构与比较基准存在差异,债券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时,基金资产的收益可能低于比较基准。

(8)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如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将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9)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行业竞争、市场前景、公司管理能力、财务状况、人员素质等,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虽然基金可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10)波动性风险。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债等隐含期权债券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可转债的价格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其他风险

1、随着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的新投资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如果投资于这些工具,基金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2、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4、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5、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6、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7、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8、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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