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率(城市化的度量指标)

城镇化率(又称城市化率、城市化度、城市化水平、城市化指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一般采用人口统计学指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包括农业与非农业)的比重。根据联合国的估测,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86%,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71.2%。

简介

城镇化率(urbanization rate),是城镇化的度量指标,一般采用人口统计学指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包括农业与非农业)的比重。理论上,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属于城镇化的中期阶段,也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但提高城镇化比例并不意味着要把所有的农村变成城镇,把所有的农民都变成城市人。农村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城乡融合的通途。

城镇化水平的整体评价体系应包括下列要素:城市(城镇)人口比重(城市人口实际包括非农业人口、居住城区的农业人口和流动人口);适龄人口入中学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市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城市人均道路铺装长度;城市用自来水普及率;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万人拥有医生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土地城市化水平及其度量对于掌握和控制土地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计算方法

城镇化率通常用市人口和镇驻地聚集区人口占全部人口(人口数据均用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人口城镇化率的统计方法,是以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 普查得到的城镇化率为基础,以每年的人口与城镇化 抽样调查结果进行推算。 

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城镇化水平,2008年度城市化率对原有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采用城乡划分中的非农人口占总人口(包括农业与非农业)比重来计算,城乡划分是根据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与周边区域的连接状况而设定,从而推算非农人口数。

研究意义

城镇化一方面是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迁移聚集的过程,同时又表现为地域景观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是人口、地域、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由传统落后的乡村型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化的多方面内容综合统一的过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反映和重要标志。

中国城镇化率

发展

200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36%。

2003年,中国城市人口总量为世界的17%,居世界第1位。从比率指标来看,中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世界发展指标2005》统计的151个国家中居第107位;中国第二、三产业就业量在《国际统计年鉴2005》统计的32个国家中居最后一位。综合比较,中国城市人口呈现双重性:中国城市人口总量居第1位,城市人口比率指标居第70位。

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57706万,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43.9%,城市化水平比2002年提高4.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城市化水平分别为54.6%、40.4%和35.7%。城市化水平最高的是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这三个城市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100%。城市化达到90%以上的城市已达到8个城市;城市化水平较低的是贵州和西藏,分别为27.5%和28.2%。2009年,城市化率已达46.6%,2010年达到47.5%。根据联合国的估测,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86%,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72.9%。

根据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2012年10月31日,最新出炉的一份报告显示,2011年的中国内地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了51.3%。这意味着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

历年数字

2000年 36.22%

2001年 37.66%

2002年 39.09%

2003年 40.53%

2004年 41.76%

2005年 42.99%

2006年 43.90%

2007年 44.94%

2008年 45.68%

2009年 46.59%

2010年 49.68%

2011年 51.27%

2012年 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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