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前身是山西省科学工作委员会,组建于1958年4月。现任党组书记、厅长张金旺。根据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和要求,2000年5月,山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机构和职能进一步进行了调整。

山西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

简介

概况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

历史沿革

山西省科技厅前身是山西省科学工作委员会,组建于1958年4月,同年山西省计划委员会所属工业技术局合并到山西省科学工作委员会,改组为山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1970年8月改建为山西省革命委员会科技局,1977年10月又重新成立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根据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和要求,2000年5月,山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机构和职能进一步进行了调整。

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围绕重点产业、标志性引领性产业发展,牵头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预测和需求分析,拟订重点攻关方向并协调、监督实施。认定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

(七)牵头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我省相关部门和各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省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牵头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

(十四)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省政府友谊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我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作为全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发挥省委、省政府智囊团、参谋部作用,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为目标,完善创新驱动体系,培育重点产业、技术、企业,建立高效科学运行机制,深化机构改革。

1.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省创新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战略规划引领、科学统筹决策、推进服务落实、成果导向反馈、绩效评价监督全链条完整闭环,完善配套机制,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山西方案”。

2.构建一流创新生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贯通服务,加快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供应链等深度融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良好创新生态。

3.做好产业、平台、企业等重点工作。推动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推动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推动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推动培育高科技领军企业。

4.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政府部门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5 .建立高效科学运行机制。围绕科技体制机制重塑性改革,建立完善科技前沿与企业创新需求征集、科技战略分析研判专家咨询论证、产学研用一体化贯通、重大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和动态调整机制等相关机制并抓好落实。

现任领导

贺天才:党组书记、厅长/n

秦作栋:副厅长/n

张新伟:党组成员、副厅长/n

王宏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n

郭春林:党组成员、副厅长/n

赵世卫:副巡视员/n

卫小平:副巡视员/n

潘志勇:副巡视员/n

苏广宇: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

机构设置

山西省科技厅机关行政编制为64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编制4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领导职数2名,省知识产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内设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条件财务处、国际科技合作处、基础研究处、工业科技发展处、农村与社会发展处、人事教育处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另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管理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直属单位

山西科技厅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山西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山西省生物研究所、山西省自动化研究所、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山西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山西省科学器材服务中心、山西省科技干部培训中心、山西省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山西省分析科学研究院、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山西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山西省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等14个。​

科技计划项目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已经确定,项目资金即将下达,请有关单位尽快到省科技厅办理计划任务书签订的相关手续。

一、计划任务书填报的具体要求

1、基金项目填写《山西省基础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填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起止时间必须与项目计划资金表一致。

3、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承担人员和相关指标应与项目申报书保持一致。

4、计划任务书中省科技厅拨款数须与项目计划资金表中拨款数一致。

5、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要求为本单位基本帐号,开户银行须写全称,不得简写。

6、上述内容中如有变化,请通过主管部门及时与省科技厅基础处联系,并提供书面变更申请。

7、基金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从2013年1月算起;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即2013年1月—2013年12月。

8、项目计划任务书格式请在山西省科技厅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打印。

9、每个项目填报计划任务书一式六份,经项目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于6月3日前(含)统一报省科技厅基础处。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肖育雷,高莉

基本信息

单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1-13层

邮编:030001

联系电话:0351-404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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