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耳畸形(先天性耳廓发育畸形)

小耳畸形(整形外科)为先天性耳廓发育畸形,畸形轻重程度可有很大不同。最重度畸形表现为无耳,最轻者呈现近似耳廓的形态,但明显小于正常。这两种情况都较少见。绝大多数小耳畸形,系由皱缩而无耳廓形态的小块软骨团,和外形较正常但向前上方移位的耳垂所构成。无外耳道和鼓室、且听骨发育不良,有听力障碍。先天性小耳并非罕见。据统计其发生率约为1:20,000。单双侧之比约为8:1。因耳廓位于明显部位,其形态失常对患儿心理发育极有影响。治疗主要有手术修复,施行全耳廓再造术。疗效尚好。

临床表现

1.轻者近似正常耳廓外形,但明显偏小。

2.重者耳缺损。仅留不规则之赘状物,内含软骨,耳垂发育差,有移位。

3.可伴外耳道闭锁,或同侧颜面发育不良。

诊断鉴别

1.先天性病史。

2.耳廓发育畸形,单侧或双侧,畸形轻重不一。

3.可伴有外耳道闭锁,或同侧颜面发育不良,面神经麻痹。

疾病治疗

治疗原则

1.手术治疗:施行全耳廓再造术。

2.手术时机:一般认为13岁以后施术,耳廓接近成年后耳廓。

3.是否施行改进听力的手术,需综合研究,统筹兼顾。

用药原则

1.一般情况下,用药以用药框限“A”、“B”为主。

2.经济条件允许,或术后有严重感染时,用药可以包括用药框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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