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繁有(曾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

孟繁有,曾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7年4月,孟繁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后,移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物履历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1月,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孟繁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

2016年3月25日,据高检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赤峰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孟繁有(副厅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

依法逮捕

2016年8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中共赤峰市委原副巡视员孟繁有决定逮捕。

审查起诉

2016年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孟繁有(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开除党籍

2017年2月,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赤峰市政法委原书记孟繁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繁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孟繁有,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繁有利用其担任中共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书记、赤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政府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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