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灵生(奥运冠军)

唐灵生,1971年出生,12岁就进入体校练举重,1987年开始进行系统的专业举重训练。获第67届世界举重锦标赛59公斤级挺举冠军,1996年在第26届亚特兰大奥运会上打破59公斤级举重的世界纪录并获得金牌,为中国举重夺得了12年来的第一枚奥运金牌。唐灵生:“当时我退下来的时候做生意,因为我们这边正好赶上开发热,我就回来开发了这片果园,种柿子。唐灵生一时难以适应这种角色转换,除了指点一下队员的技术动作外,肚子里再没有新东西传授了,他感到了自己知识的贫乏,于是向领导提出读书充电。

个人档案

姓名:唐灵生

性别:男

生日:1971年

籍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项目:举重

人物简介

唐灵生,1971年出生,12岁就进入体校练举重,1987年开始进行系统的专业举重训练。1996年7月21日在第26届亚特兰大奥运会59公斤级的举重比赛中,他举起了于他体重三倍的杠铃,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他的这一过人之举,竟让裁判惊讶的忘记了给成功信号,于是他在打破了总成绩世界记录的同时,有人说他还创造了一个不是记录的记录,他将破记录的杠铃在空中托举了整整坚持了12秒, 唐灵生被称为中国的超级“起重机”。

运动经历

12岁进体校练举重,1985年进入广西体工队,1987年开始进行系统的专业举重训练。

运动成绩:

1989年 在沈阳第2届全国青少年运动会上,以总成绩262.5公斤获56公斤级第三名

1991年 在石家庄第2届城市运动会,以总成绩280公斤获60公斤级亚军

1992年 在全国举重锦标赛上,以总成绩295公斤获成年组60公斤第三名

1993年 在第65届世界举重锦标赛上,因实行新级别而参加59公斤级比赛,以总成绩292.5公斤获第三名

1995年 获亚洲举重锦标赛3项冠军,并打破一项亚洲纪录

1995年 获第67届世界举重锦标赛59公斤级挺举冠军

1996年 在第26届亚特兰大奥运会上打破59公斤级举重的世界纪录并获得金牌,为中国举重夺得了12年来的第一枚奥运金牌

2008年,唐灵生参加了北京奥运会的火炬接力。

主要经历

世锦夺冠

1996年7月21日在第26届亚特兰大奥运会59公斤级的举重比赛中,中国选手唐灵生与夺标呼声极高的希腊选手萨巴尼斯和上届奥运冠军韩国名将全炳宽展开了激烈争夺。虽然唐灵生在去年11月份的世界锦标赛上获得挺举第一名,但总成绩却只排在第五,在以总成绩论输赢的奥运会上他并没有获胜的把握。然而最终,唐灵生神奇般地以307.5公斤的总成绩获得59公斤级举重金牌,并且一举打破该级别总成绩的世界纪录,为中国举重夺得了12年来的第一枚奥运金牌,被誉为“起重机”。

他的这枚金牌分量非凡,这是在洛杉矶奥运会中国选手夺得四枚举重金牌后,时隔12年的又一次突破,标志着中国举重运动的又一次崛起。由于1998年国际举联修改举重级别,废除了59公斤级,因此“307.5公斤,中国唐灵生”的纪录将永远书写在世界举重历史的丰碑上,永远不会被超越。退役后的唐灵生回到南宁,曾做过一段时间的教练。不久,唐灵生便下海经商。先是在一家广告公司担任董事长,后来和朋友开发了一片果园种柿子,还曾因为觉得自己嗓子不错,跑到广西艺术学院进修了半年。目前的唐灵生,在南宁的少年体校当举重教练。

退役生活

原来退役后的唐灵生先是在南宁做过一段时间的教练。从当运动员被教练管,到当教练管运动员。唐灵生一时难以适应这种角色转换,除了指点一下队员的技术动作外,肚子里再没有新东西传授了,他感到了自己知识的贫乏,于是向领导提出读书充电。但此事后来不了了之,不久,唐灵生便下海经商了。先是在一家广告公司担任董事长,不善人情世故的唐灵生,鞍前马后的为公司忙碌,结果往往是事半功倍。而事实上公司无非是想利用他的名气,可唐灵生成名已是七年前的事了。

到底是农村里出来的孩子,不拒艰辛的唐灵生上山了,这里是他熟悉的地方和事业。他和朋友合伙开发了一片果园,如今果园里结满了柿子。唐灵生:“当时我退下来的时候做生意,因为我们这边正好赶上开发热,我就回来开发了这片果园,种柿子。我们这个柿子品种,因为它不会腐烂,它可以保持很久,熟了以后摘下来可以做成柿饼。而且它可以做中药,现在我们种这柿子树,就算两毛钱一斤都有得赚”。谈起柿子来,不善言辞的唐灵生变的头头是道。当年的奥运冠军如今成了柿子大王。

耿直的唐灵生除当董事长经营果园外,还觉得自己嗓子不错,曾斗胆地跑到广西艺术学院进修了半年,唱起来有姿有味。不过他没等把五线谱学完,就不得不中途停了下来。有了下海多年经商、练嗓子、种柿子的经验教训,唐灵生意识到,不应该离开举重这个老本行,在下海游荡了几年之后。唐灵生又回到桂林,回到了他的老本行:举重。目前在南宁的少年体校继续当举重教练。在我们的采访中,唐灵生的玩性未眠,同体校的小队员打起赌来,结果原来能举起175公斤的唐灵生最终也没有举起105公斤的杠铃。

车祸事件

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宁市人民公园门口横过道路时与小轿车相撞,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令他的家人不解的是,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结论是死者承担主要责任。2010年4月20日上午,老人的儿子向南宁市交警部门递交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警方已受理。许多从人民公园出来的老人都喜欢随意横穿道路,有人建议相关部门增设安全设施,杜绝安全隐患。

在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看到了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记载:2010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唐灵生驾驶一辆轿车沿着公园路往北湖路方向行驶,走到“人民公园”公交车站前时,行人胡松南步行横穿公园路,小轿车右侧与胡松南发生碰撞,胡松南倒地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3月30日凌晨4时39分,胡松南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照片、勘查笔录、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及相关检验鉴定材料等证据,认为胡松南步行横过道路时未确认安全,导致自己在机动车道内被撞倒,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过错较大;唐灵生驾驶小轿车在事发前已察觉行人胡松南横过道路的动态,应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采取制动措施,避免该事故的发生,但他并未提前采取有效措施,他的行为也存在过错,但所起所用小。警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认定:胡松南应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唐灵生承担次要责任。

申请复核

家人不解申请事故复核。胡松南的儿子胡存宗说:“我父亲是被小轿车撞死的,是受害者,不应该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为此,2010年4月20日上午,胡存宗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交到交警部门,警方已受理。胡存宗在复核申请中提出,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看到肇事者的询问笔录;在证人证言中,只有肇事者及其同车人员的单方说法。更重要的是,事故认定书中称肇事者已经发现他父亲横过道路的动态,但未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因此肇事者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胡存宗说事情发生后,唐灵生仅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2010年4月16日晚他打电话约唐灵生,4月19日到交警四大队去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未按时到场。唐灵生说我自己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保险公司还垫付了1万元。我认为要协商赔偿一事,应该由交警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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