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本科(新型本科教育模式)

试点本科与自考有所不同,但也是自考的一种。尽管高校一直在扩招每年都会有相当一部分考生落榜,为满足这部分考生的需求,所以国家教育部在山东做的试点,是一种新的本科教育模式。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可报考国家公务员、研究生、事业编、司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一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则所有课程都需要参加全国或全省的统一考试。

政策基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考委4号)精神,为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培养山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更好地发挥社会助学组织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中的作用,组织考生报考相关专业、相关层次的自学考试。对《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35号)公布的试点方案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强化考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加强自考生的助学,科学合理评价考生学业成绩,提高自学考试质量。

二、试点院校审批

拟参加试点的院校向属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业主考院校审核、审批试点资格和试点专业。每年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和主考院校组织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试点院校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审批后2年内考生人数达不到要求或没注册考生的,试点资格自动取消。

三、试点专业审批

由试点院校提出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专业主考院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开设或停止试点专业。

四、试点考试考生注册

(一)试点考试实行注册制,每年12月底之前,试点院校将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注册信息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验收,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审核合格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二)试点院校只能接受本校在校生注册报考,不得将校外社会考生及其他助学组织考生纳入本校注册报考范围。

五、考试组织及要求

(一)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均按国家考试的统一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统一考试,由试点院校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设考点、编排考场、组织监考。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必须是试点院校已注册的在校生,由试点院校按省、市报名管理办法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二)实践课程评价办法:符合条件的试点考生所获得的职业技能培养、考核成绩,可折算相应的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学分,占该课程总成绩的50%,参加统考成绩占50%,2项成绩合并计算该课程总成绩。

(三)各专业毕业环节的考核由专业主考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四)各项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31号)规定执行。

六、学籍、考籍管理

(一)试点院校必须按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考生学籍档案。职业技能培养、考核材料和实践课程评价成绩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和毕业环节考核,经试点院校鉴定合格,经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合格后,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管理办法办理毕业手续;本科专业在满足上述条件下,须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后,方可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

(三)参加本科专业试点考试的考生其学业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四)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注册2年内,不得借考、转考。注册2年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如果在校学习期间所学的自学考试专业不能毕业,其学籍仍然在试点院校保留,注册满5年仍未毕业者,将按社会考生对待,考籍档案转入考生欲转入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五)课程免考按省考委制定的《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执行。

七、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试点院校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试点院校要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考试大纲的要求和课程的考试安排,制定相关的教学辅导计划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接受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检查、监督。

(三)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点院校的注册、考核、监督、检查、评估等各项管理工作。

八、试点方案的实施

本修订试点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自本方案实施起,《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35号)不再执行,已按《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35号)注册的考生,按修订试点方案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

实质意义

“试点本科”并非规范意义上的概念,各民办本科院校,专科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35号)这一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政策,加以简称,因此这种形式还有:实践考核本科、实践本科、独立本科、自主本科等别名。这种形式的本科毕业证属于自考。所以它也不会像统招毕业生那样在毕业时发放报到证,自考更像一种资格性考试,没有人数的限制,只要过了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就能获得单科的合格证书,然后一门一门的考下去,直到自考专业规定的科目全部通过。

招生对象

试点本科就是国家的过程性实践考核的一种形式,国家允许具有高等教育资质的高校开办试点本科,而学生将以自学考试考生的名义注册。其并不适合高考可以被统招专科录取的学生,而适用于未达到专科录取分数,高考落榜,不想复读。能吃苦有升本考研需求的学生。

毕业证书

毕业颁发:1.主考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以及就读院校的成人专科毕业证。

如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学生颁发山东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以及所就读民办本科院校的成人专科毕业证。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证书查询系统(学信网)查询。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与自学考试的区别

学习途径和环境不同

“试点本科”是在大学里接受教育和学习,也就是说,试点本科的学生,与考上普通本科院校的大学生一样,享受大学的高等教育。是在大学校内进行系统的高等教育,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环境、条件、师资、管理、毕业待遇、推荐就业等均与普通本科相同;而自学考试完全不具备这样的学习条件及学习环境。

考试科目数量不同

这也是“试点本科”之所以被称为“试点”的原因。本科段每个专业一般设置11-14门课程,约1/3的课程是“实践考核课程”,其成绩=过程评价成绩×50%+全国统考成绩×50%;约2/3的课程为“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课程”,其成绩=实践考核评价成绩×30%+全国统考成绩×70%。毕业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答辩。

而自学考试的所有考试科目必须全部通过“国考”,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出成绩,学生考试压力大,过关率不高。

学习内容不同

自学考试是以考试过关为目的,只是通过考试拿到学历。

而参加“试点本科”的学生,是在校大学生。他们不仅是通过考试,还要在大学里学习到学校安排的其他课程,享有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还能够获得职业技能和专业训练课程。

学习过程

成人高考报名:参加“试点本科”班学习的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考取成人专科学籍。录取的“试点本科”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成人高考报名;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成人招考”专栏进行网上报名。为使报考工作顺利进行,个人网上报名的学生报名时务必按照我校成人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进行操作,

学习形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

课程考核

统考课程按国家考试的要求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考试。实践课程的考核,由专业主考院校按照国家、省级考试机构要求编制实践课程考核大纲,考核大纲含学习过程评价和综合考核。“试点本科”每个专业一般设置11-14门课程,考生所学专业其1/3的课程为“实践考核课程”,其考核成绩=全国统考成绩×50%+试点学校评价成绩50分,60分合格 ;其它2/3课程为“强化实践能力考核”课程,其考核成绩=全国统考成绩×70%+主考学校作业评价成绩30分,60分合格;论文答辩由主考院校负责。

无录取分数线

试点本科是一种“宽进、严出”的教育形式,录取分数线低甚至不要分数,但是拿到毕业证很困难。

在校就读试点本科,是一种“宽进、严出”的教育形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录取分数线,部分学校招收自考助学生设定分数原因是希望参考高考分数筛选部分成绩较高者,以便获取更高的自考通过率。但是入校以后需要通过8-10门国家统一的考试,方可拿到本科毕业证。所以,在校就读试点本科适合想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但成绩不太理想的同学,又不想复读的同学。

非在校就读试点本科,是为满足广大的在职人员以及在校专科大学生专科升本科的一种途径。通过短期培训以及个人的复习,考过相应的学科课程,最终拿到本科文凭。

社会认可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时条例》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1981年国务院批准创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98年8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发专、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是国家立法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是我国承认学历。

其同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一样同属于我国高等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由主考院校同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盖有这两个部门的公章,可以在我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考试、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可以出国留学,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近三十个国家均承认我国自考本科学历,甚至有些国家高校是允许我国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在考生今后的工作、升职、评级凭职称以及参加相关资格考试上都是一个有效的通行证。

与统招本科的不同

(1)“试点本科”的本科生与普通本科生是在大学校内进行系统的高等教育,试点本科生进入门槛较低,普通本科生均通过高考独木桥靠过来,所以,两者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环境、条件、师资、管理、毕业待遇、推荐就业等均一样同。

(2)“试点本科”的本科生在毕业后,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留学与本科生相同(自学考试能达到要求的岗位很少,而且与普通本科生竞争没有优势)。

(3)两者在学习期间的考试方式不同。普通本科生由学校出卷、评卷给学生成绩;自考本科试点学生部分课程由省考试院出卷、评卷给学生成绩。

(4)“自考本科试点”学生的毕业证书加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主考院校印章作为副署。

(5)高中生参加自考本科试点毕业的学生没有本科学历,试点本科学制考取的毕业证书不属于第一学历。没有统招毕业生的报到证书!其第一学历为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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