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n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考试介绍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均为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一般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证书领取会在成绩公布后的两、三个月后开始领取,考生一般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证书工本费到当地的人事考试院领取证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师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中级经济师职称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以前(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

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各省、市考试报名工作一结束。各考生要注意准考证打印。

河北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5月17日-6月6日

黑龙江2013年经济师考试补报名时间:6月6日-6月7日

福建2013年经济师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0日

贵州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6日

上海2013年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4日

天津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6月6日截止

2013年江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20日至25日

山东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4日-7月15日

2013年贵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6日

广东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8日-8月2日

2013年甘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月5日至7月1日

内蒙古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7日-23日

安徽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5日

新疆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5日-8月15日

西藏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8日-8月9日

2013年山西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日至6月28日

山东2013年经济师考试补报名时间:8月13日

考试教材

2013年经济师考试大纲

打印时间

原则上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一般在考前一个月左右开通,2013年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在10月陆续开始。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201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2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初、中级)

合格标准

全国2006、2007、2008、2009、2010、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根据经济师考试历年考试规律,预计2012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分数线)将于2013年1月发布。2012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预计仍为84分。

注册管理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经济师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有称小车费)等构成。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给退休金(但按照100%工资退休者或者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再发给)。

实施办法

设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委员会由人事部与各有关专业专家共同组成,负责考试大纲、教材编写及命题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审定,确认试卷水平并审定试题,制发考务工作的有关办法、规则,指导、协调各地考务工作,处理有关考试的日常工作。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从1993年开始实施。考试日期定为每年9月的第二个星期日。1993年考试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从1994年开始实施。第一年考试科目为:经济学、企业管理原理、统计与会计知识;第二年考试科目为:市场营销、经济法、经济数学。考试定于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下午开始。

如遇特殊情况,经资格考试办公室批准,可调整考试时间。

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报名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中级资格乙种考试报名时间定为考试前一年度的10月1日至31日。报名地点由各地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

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场原则上在地(市)设置,必要时可在县设置。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考试。

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各地举办的资格考试培训班须经当地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批准,发挥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培训班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必要的条件。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工作。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

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在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章制度者,应按规定进行处理。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经济员资格考试的考务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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