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国家规定修业年限)

全日制是个惯称,通常是用于普通高等教育。在成人教育中,由于学生定义为在职从业人员,通常是用“脱产”或“业余”来描述。全日制在校生包括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数。

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法》第15条规定“高等教育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全日制的教育形式是指学生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的教育形式。非全日制的教育形式是指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部分时间在校学习,其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或者全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的教育形式。

观念误区

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对学分制的观念较为淡薄,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界定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是以学生的社会身份来划分的。一般人们认为非全日制教育是指对在职人员进行的教育,因此许多人自然而然地将非全日制教育与成人教育之间划上了等号。这种想法是片面的,诚然非全日制的培养对象基本上是在职人员,但是这将这种表象特征作为定义依据的话,往往会掩盖住事物的本质特征,也会导致人们对概念的误解和对内涵的扭曲,教育部规定的2002年10月以前入学的高中起点升本科的成人教育均为全日制本科。

非全日制教育的本质在于学校与学生之间实行对教育内容和学习时间的双向选择,以增大学生学习的自由度,同时也达到了教育扩张的效果。如果片面地认为非全日制教育即成人教育的话,会导致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时只重视教育对象而忽视了更为本质的东西。

如今我国在职人员的在读研究生基本上是全脱产学习的,学校方面对他们的教育方式、管理模式和考核标准等都是套用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一套制度,因此实质上在校的在职人员接受的是全日制教育。这些现象正是由于我们对非全日制的定义和内涵的理解不够清晰造成的。概念的不明确导致了我们在教育观念上产生了偏差,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无从入手。

因此明确非全日制教育的定义和定位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

非全日制

有许多人认为非全日制教育是对那些以前没有机会或是没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在职人员进行的文化补习教育或是职业培训。这种想法在社会上极有市场,严重阻碍了非全日制教育,特别是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的发展。

这种思想的根源何在?有人认为这是传统的学校教育制度对人们形成的一种封闭的、禁锢的习惯思维。传统的学校教育制度是一种单向的封闭式教育体系,即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研究生的单向阶段式的系统,中间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省略、都不能逾越,中学毕业后自然就应该进入本科阶段的学习,本科毕业后进入研究生阶段,而不是定向委培的话,高学历者再一次选择低一级的学历专业是不被允许的。例如,研究生毕业者再一次选读本科专业的行为是很难被人们接受和理解的。在传统的思想下,普通高校被认为是进行职业前教育的场所,而非全日制教育是属于职业后继续教育的范畴。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应该体现出学习型社会的特征,反映新时代的继续教育的理念,即多点进入和多次教育。在知识经济时代里知识的层次结构繁复、内容深邃、更新速度快、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因此多次教育的理念必将成为21世纪的主流,而全日制教育因为在体制和机制上较为死板和僵硬,无法适应多次教育的要求。多次教育的理念能够通过非全日制教育来得到实现,人们可以在一生中的任何时间多次重返学校进行学习和充电。在高等教育即将实现大众化的未来,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将显得更为迫切。

转变思想,正确认识和理解非全日制教育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后盾。

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民办高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所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就读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批准试点院校所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以及符合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全日制文凭、自考文凭、成教文凭都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文凭,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三者只是学习方式不同,国家予以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工作岗位信息,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等不法行为。普及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个别以歧视性招聘信息来博取眼球的用人单位,应当有所处理。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国家唯一承认的学历认证网站,学历查询范围: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

教育并轨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体制上的并轨在我国的现行教育体系中,存在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同时对这两种形式教育,实行的是双轨制的管理办法,从招生、课程、学制、考核,到学生管理、专业设置、院系编成,甚至毕业文凭等都是不相同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的区别已经不仅仅在于培养的形式上,它们各自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各占一块,互不侵犯,互不逾越,成为界线分明、相互独立的两个教育系统。

这是因为我国在发展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起步阶段,考虑到在职人员长期脱离学校教育后,知识水平较低,若和应届生一样选择的话,将很难通过严格的正确入学考试。因此为了保障在职人员能够接受高等教育,采取了成人高考的办法,即在职人员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选择考试,而另行组织考试,试卷难度与正规高考相比要容易一些。由于人口考试和基础不同,高校担心在职人员入学后无法根上普通班的学习为他们单独设班,同时还为他们设计了一套新的培养方案,于是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学制等方面与普通班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我国高等教育的招生、培养以及毕业生数都受到国家严格的调控,高校基本上没有内部淘汰机制,在这种情况下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教学质量的差距日益明显,导致了两种文凭的产生,最后使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体制上的分化。

直接导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体制分化的原因是质量问题,其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下的高校内部缺乏竞争机制,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双轨制的教育体系。质量问题快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声誉日下,最终只能对它敬而远之,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十分不利。

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轨,提高非全日制教育的质量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

学制改革

非全日制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从字面上看,非全日制即不是全天接受教育的学习方式。也就是说非全日制教育的日学习量要比全日制少,因此要完成相同量的学习任务,非全日制要比全日制所需的时间要长一些。加上非全日制教育的培养对象,在职人员因工作上的需要,学习时间的不确定性很大,因此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须要实行弹性学制,使得在职人员能在一段较为宽松的时期内自由地进行学习。然而现行我国高校的学制比较僵硬,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已经成为高校的金科玉律,很难有所突破,因此许多在职人员只能全脱产学习,实际上接受全日制的教育。

为什么弹性学制的改革会如此艰难呢?除了高校后勤设施的问题外,没有实行完全学分制也是个关键问题。我国高校的学分制改革的步伐是十分缓慢的,长期以来高校的课程一直以专业课为主,必修课所占的比重极大,而且课程的年次也是固定不变,因此现行的学分制只不过单纯地将原有的课程设定一定的学分值而已,没有将学生自由选择课程的内容和学习时间的理念融入进来,因此我国学分制的改革是不彻底的。

没有完全学分制的支持,弹性学制是很难实现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也无法进一步深化。因此完全学分制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基础。

改革阻碍

将非全日制教育纳入正规学校教育体系。

长期以来,人们将校园视作一块“圣地”和“净土”,把它比作“象牙塔”,认为学校应该远离社会的“喧嚣”和世俗的“侵蚀”。虽然我们也经常说教育要面向社会,要服务社会,但是传统的思想观念阻挠了我们改革的步伐,总是担心学校是否会被社会的"不良风气"腐化,因此一谈到学校要开放就欲言又止、举步维艰。我们的办学实际上是封闭式的,是脱离社会现实的。在这些保守思想的作祟下,我们人为地将以全日制教育为代表的学校教育与以非全日制为代表的社会教育加以强行区分,高等学校在介入社会教育时,没在将非全日制教育当作正规学校教育的一部分来看待,而是将其圈起来,设立一个诸如成教学院、网络学院之类的机构,实际上是将非全日制教育置于正规教育的体系之外。

有些学校甚至将非全日制教育看作是一棵"摇钱树",只顾招生赚钱,不顾教学质量。由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是两个系统,非全日制的质量即使是差了些也不会影响到全日制,在评估和统计的时候非全日制往往不加以考虑,所以某些学校对非全日制这块根本不加以重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疏于管理,使得一些不良学风肆意横行,例如集体考试作弊等,严重损害了非全日制教育的社会信誉。因此只有将非全日制教育纳入正规学校体系,使得非全日制教育能够影响,甚至冲击全日制教育,才会引起校方的足够重视。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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