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肇庆市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肇庆市公安局是肇庆市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肇庆市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肇庆市公安局(肇庆市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地方性公安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市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指导武警、边防工作。

(四)负责和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国人在肇庆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九)组织实施对来肇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安全警卫工作。

(十)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一)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十三)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四)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对外宣传;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内部文化宣传活动。

(十六)指导铁路、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政治处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市局和边防、消防、武警部队的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建设。

监察科(与纪委合署)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组织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和受理违反纪律问题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述和复议申请;协助局党委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保廉工作。

警察公共关系科

组织开展、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察公共关系工作,负责警务新闻、爱民服务措施、警队先进典型等警务事项的对外发布;负责舆情引导、形象危机应对工作;负责与媒体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负责《肇庆警讯》电视专题栏目、《平安肇庆》互联网站、新浪微博“平安肇庆”的维护管理工作;配合组织公安文化建设。

信访科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和接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

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接受市区的110报警和求助;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公安调研工作。

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对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产品实施目录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刑事警察支队

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或跨省、市刑事案件;负责全市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指导全市刑事侦查技术建设;指导全市缉毒戒毒、反黑、反恐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保、经侦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经保、经侦工作法规、规章;指导、检查、监督全市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指导市级金融、财税部门和其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经侦基础业务建设工作。

网络警察支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受理委托鉴定的电子检材进行检查、验证、鉴别、判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治安管理支队

研究掌握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动态;指导、查处治安部门管辖的治安、刑事案件;对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对枪支、警械弹药、民用爆炸品、危险物品、管制刀具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检查、保卫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设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对全市保安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培训;指导全市金融系统要害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市户政管理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本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本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对有关警务事项的检举和控告。

法制支队

指导、组织、协调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指导、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案件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刑事、行政案件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办理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听证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掌握、分析全市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签发港澳台同胞入出境证件;承办本市外籍华人、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发证和台湾居民回内地定居的呈批工作;进入本市考察、旅游、探亲、工作的外国人管理工作。

主要成员

郑剑戈:肇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于正一:肇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梁冠光: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卓立: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端州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崔国任: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军: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国星: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招德: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伍泽国: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忠勇: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余新民: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甘水波: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方东:肇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督察长。

原创文章,作者:来自网友投稿,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adyww.cn/article/20230629156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