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业(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该模式是通过连锁店铺销售与销售人员相结合,把产品介绍给消费者,达到销售目的方式。连锁经营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同时也是二十一世纪中国商业经济的一次重大变革,它的出现,缓解了一部分中国就业问题的现况,使得一批下岗工人、复员军人、初中等一批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

起源

连锁销售是企业的产品通过 连锁店铺销售的同时还通过广大推销员把它加以推广,或由推销员直接把产品介绍给消费者并从中获得一定比列的提成。 连锁销售是1998年由国家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先生从新加坡引起的一种先进的营销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国,由哈佛大学的犹太藉人所创立。连锁销售是二十一世纪中国商业经济的又一次重要改革,是虚拟经济与 实体经济相遇相合的新生事物,它使一些下岗工人、复员军人、 毕业生等翻身作主共同致富的依次转机。我们可以从如下几点来把握连锁的通过 连锁店铺销售的同时还通过:总公司和 连锁店是基于合同关系,彼此都是独立的事业体; 连锁店主即非代理人也非从业员。总公司提供 连锁店商标、商品及象征该公司的整体设计及经营技术。 连锁店除了相对资金外,还有相对义务,即必须遵守总公司的种种限制和规定。 在契约 存续期间,总公司必须给 连锁店继续的经营协助。连锁销售是企业的产品通过连锁店铺销售的同时还通过广大推销员把它加以推广,或由推销员直接把产品介绍给消费者并带领销费者到连锁店店铺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并从中获得一定比列的提成。

相关法规

2005年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无店铺 自愿连锁销售完成了历史使命;人际网络的营销,进入有法可依的正规化操作,相关行业统称为直销业,而非法的人际网络依据同年颁布实施的《禁止 传销条例》,统称为传销(含变相传销)。

特点

连锁经营主要是“三连”。

第一、连品牌 品牌可以说是连锁企业的生命,它可是说是连锁企业服务和质量的保证。连锁企业之所以能够得到持续快速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是连锁企业的品牌效应在不断放大的过程。

因此,作为一个连锁企业而言,品牌连锁就显得尤为重要,甚至于应该把它摆在一比较中心的位置。

核心内容

品牌定位

“定位”一词是由美国人艾.里斯和杰克.特劳特在1972年在《广告时代》首先提出并加以推广应用的。里斯和特劳特认为,定位是针对现有产品的创造性的思维活动,是指要针对潜在顾客的心理采取行动。这就是说,要将产品定位在潜在顾客的心中。该战略无论对于连锁组织还是其他发展形式的企业均适用。 品牌定位的核心是STP,即细分市场(Segmenting)、选择目标市场(Targeting)和具体定位(Positioning)。无论是和教育、饮食、百货、美容等等有关的连锁组织都需要确定优先确定所在行业的细分市场特性,并从细分市场的归类中得到组织的目标市场定位,连锁店的目标市场确定可以最终导向性的确定其店址的设立,只有正确的选择目标市场才可能按照定位要求得到最大化的收益。连锁企业们在创立初期就明白的是:组织资源有限,在不同的细分市场都会遭遇不同的竞争对手,只有明确的、具有竞争优势的战略定位才可以奠定品牌可持续成长的基础。

品牌扩张

在给自己的品牌予以定位以后,在发展分部或者是加盟商的过程中,就应该是选择相同的(相似的)目标市场,减少分店之间的差异,这样,就不至于使自己的品牌的定位发生错位。因为分部或者加盟尚的经营可以增强品牌定位和价值,也可能因不慎的行为而导致品牌受损。 由于各个分部或者是加盟商因其处的位置不同,当地的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也会有所不同,这就给连锁品牌的扩张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这就更需要加强对品牌扩张的管理,慎重扩张。

品牌管理

品牌管理体现在统一的店面设计、统一的服务流程、统一的产品品质和价格之中。其主要内容包括:关注到品牌价值的认定,作为收取加盟权利金的依据之一;建立品牌贡献的KPI(品牌指标体系),监督销售终端在品牌方面的贡献或损害。

第二、连标准

标准化可以说也是连锁企业的一个特性。在连锁企业中,标准化是保障企业进行低成本营运的基本原则,是配送中心和采购职能部门大规模高效运作的前提,这与战略目标的唯一化和明确化紧密相关。而且,连锁经营想要系统管理下属分部和加盟商,需要更加简单的方式和更短的途径,需要更加简单的程序完成复杂的问题,无疑,标准化是个好办法。连锁企业之所以叫连锁,就是因为企业的标准具有可复制性。标准化的内容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店铺标准化。无论企业如何扩张,都必须制定自己的主营业态,并且要有标准化的门店,要求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标识,统一培训,统一促销,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这样,有利于保持企业的统一品牌形象,确保消费者对品牌的统一的清晰的认知。个性化的门店会造成事实上的单店经营,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管理。如果要求单店对不同商圈采用个性化竞争手法,商品库存资金利用效率由门店负责,就会导致整个企业的经营最终依赖于各个单店的经营绩效,同时必然带来扩张和管理上的困难,这与通过连锁经营实现快速扩张和规模效益是背道而驰的。

2、业务流程标准化。流程的标准化需要具备单一、简单、固定等特征。包括销售的标准化、库存的标准化、结算方式的标准化以及顾客服务的标准化等等。业务流程标准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有利于确保品牌定位的清晰性,确保对品牌的有效管理。其次,这样也有利于总部加强对分部及加盟商的考核和管理。

业务流程标准化的前提是店铺的标准化。如果店铺都是个性化的,每个店铺的管理就不可能统一,更多地依赖于“人治”而不是“法制”,从而使得管理随意性增强,最终造成没有流程的混乱局面。

3、管理方式的标准化。连锁企业管理方式的标准化主要包括企业总部对分布或加盟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培训,还有就是在对各个分店的业绩考核上,主要是用销售额、品牌贡献率等指标来考核。管理方式的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用数字说话,因而,又被称为管理数字化。用数字管理企业虽不是最好的,但数据的产生是最真实的,我们如果能够将数据加以系统的收集、整理、提炼、分析,形成一套能够指导经营的信息加工系统,不论谁有没有经验,只要通过数据都能够对经营做出正确认识,那样我们的管理将更加简单化,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控性将大大提高,比起我们凭个人经验管理和经营会有天壤之别。

第三、连文化

文化连锁是连锁的最高境界。由于连锁经营并没有一般企业那样严格的隶属关系,相对属于一种松散性的“联邦”性质的组织联合体,总部给予分部或者加盟商的权利较大。因此,总部对于分部或者加盟商的实行有效管理的难度是比较大的。这个时候,除了我们之前说的实行标准化管理以外,还必须有文化上的管理。文化管理的内容主要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培养分部和加盟商对企业远景、理念、企业价值观的认同感,培养分部与加盟商对连锁品牌的主人翁意识,增加连锁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便使他们能够自觉的维护连锁品牌的形象,并为连锁品牌的发展献技献策。 如果分部和加盟商不能对连锁企业总部的企业文化没有认同感,没有一种对连锁品牌的强烈的归宿感,奢望他们主动参与连锁品牌的维护,我认为是徒劳的。而目前国内的连锁企业在对其分部和加盟商进行培训时,往往容易忽略这一点,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分部和加盟商只注重自己的利益,而对品牌的整体形象和企业的整体利益有所忽视。

二、对消费者而言,每一种品牌都应该意味着一种文化。发展连锁店时,在连锁了标准化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连锁企业外在的品牌文化。在这一方面做的比较好的是麦当劳、肯德基等国外连锁品牌。如麦当劳经营的不仅仅是汉堡和炸鸡等快餐,它的产品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企业文化系统在支持。消费者在麦当劳消费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吃饭,还在于享受那种独特的文化氛围。 我国的经济现状摆在眼前。“产销瓶颈化”所以企业面临改革,造成了就业机会减少,社会压力增大,许多人失业,为了能减轻社会压力,解决“产销瓶颈化”问题,我们以连锁销售的经营方式,销售优质产品,连锁销售就是把我们以往传统的销售于 网络销售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许多大企业公司都在运用网络,二十一世纪将是网络世纪,电脑连网、人际网络都将成为当今社会的潮流。

正规的连锁销售行业产品明晰、价格合理,严格遵从市场的价值规律,不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行业的运作模式、利润来源以及从业人员的工资计算以及发放公开透明、人人平等。如果有人说有个行业如何好,但是不提产品只说模式,不说利润来源,只说你能赚多少钱,不说风险,只说让你如何快速成功,那么这就几乎是非法传销的嫌疑。

连锁销售的大趋势是必然的,前景也不容置疑。但是在这个大趋势里面,不乏一些急功近利而违规炒作和只图一时之利益而浑水摸鱼的伪装分子

形式

特许

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连锁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连锁。特许连锁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转移指导,让连锁店能很快的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连锁网络才能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直营

就是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此连锁型态是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毫无疑问地必须完全接受总部的指挥。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 “管理产业”。

自愿

即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或不符合“特许加盟条件”,而又要借助总部成熟的连锁体系独立开设的商店。所以自愿连锁在名称上可以有别于特许加盟店。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自愿连锁的店主所有,而系统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的专有信息则归总部持有。所以自愿连锁体系的运作虽维系在各个连锁店对“命运共同体”认同所产生的团结力量上,但同时也兼顾“生命共同体”合作发展的前提,另一方面自愿连锁商店保持自主性的运作,所以,自愿连锁实际可称为“思想的产业”。意义即着重于二者间的沟通,以达到观念一致为首要合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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