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直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基金委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基金委的任务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 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的项目;争取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基金委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咨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作机构。基金委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组织实施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资助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审批以及经费发放等方面的事务,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监督和检查接受基金委资助的项目和人员使用基金 的情等。

基金委的任务

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 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的项目;争取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基金委下属机构

基金委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咨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作机构。基金委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和计 划;组织实施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资助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 法,负责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审批以及经费发放等方面的事务,并 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监督和检查接受基金委资助的项目和人员使用基金的情况等。

注:目前,亚非及南太地区事务部与欧洲事务部和美洲事务部合署办公。亚非事务划归欧洲事务部;南太地区划归美洲事务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李青、田露露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秘书长:生建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卢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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