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无差异曲线(代表社会效用水平的曲线)

社会无差异曲线是表示社会福利水平一定时,社会成员之间的效用的不同搭配关系的曲线。每一条社会无差异曲线都代表一定的社会效用水平,其曲线上每一点的斜率都表明社会对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边际替代率。每条曲线上各点代表的是福利水平相等的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各种组合。位置越高的无差异曲线,代表的福利水平越高。

均衡分析

社会无差异曲线I1和预算线AB有两个交点G和F,说明在既定预算约束下,考生可以通过G和F两种专业和学校的优越度组合达到I1这一预期收益水平。但显然介于G和F之间的优越度组合点都位于预算线左边,这说明达到该预期收益水平的支出不一定需要完全预算支出就可以实现。

社会无差异曲线I2和预算线AB只有一个切点E,说明在AB预算约束下,考生所能达到的最大预期收益就限定在I2水平;如果预期收益水平高于I2,那么就会有。

社会无差异曲线I3由于和预算线AB无交点,说明在AB预算约束下,要达到I3收益水平是不可实现的,只有通过负债才可能实现该预期收益水平,因为构成I3水平的预期收益的专业和高校优越度组合需要更大金额的支出预算。

显然,只通过位置关系的分析,已经可以确定,在既定预算约束下,考生教育支出的均衡只能出现在其预算线和预期收益的社会无差异曲线的切点,E点对应的专业优越度M和高校优越度U则是教育支出消费者均衡时的最佳优越度组合。下面对这一均衡结论做出实证分析。

意义作用

分析和解释低收入家庭子女入学

由于教育收费使得考生报考面临严格的预算约束,按照中国农村收入水平和高校收费水平的比较研究,不难发现很多考生面临支付困难。考生报考的均衡模型是在严格的预算约束下成立的。如果部分考生通过了外部高考制度的资格认证选拔,其报考的预算约束就会被真实化。当考生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任意专业和学校的收费时(此时预算线和最低教育预期收益的社会无差异曲线没有交点),考生必然会发生借贷行为。

因为位于预算线右边的任意组合都是考生预算内无力支付的。考生必须通过借贷一定比例的经费来促使预算线右移,从而实现获取特定的教育资源并满足特定的预期收益的行为目的。但考生借贷行为的发生在经济学上必须建立在借贷成本压力小于借贷产生的教育预期收益的提高的基础上,当借贷成本压力大于教育预期收益的提高时,借贷不会发生。预算线AB可以视为考生的自有预算能力,而预算线A1B1则可以作为借贷后达到的新的预算水平,这样不难发现在预期收益和均衡点上的明显改善。

此外,多考生均衡模型也可以用来分析考生受其他因素影响而放弃既定预算可获取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实际报考中选择次优教育资源的行为,这可以视为教育支出的节余。因为此时在考生看来,拥有节余的支出比获取最优教育资源的收益可能更大。

分析送子女赴国外读书现象

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导致社会财富分配发生严重分化,部分社会阶层家庭收入畸高,导致这一群体在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方面的需求发生很大变化。尤其在中国开放出国留学申请之后,许多家庭由于较为宽裕的教育预算支出,和对高等教育的较高期望,倾向于送子女到国外接受高等教育。

按照高等教育收费的可比价格计算,国外收费远高于国内收费水平。因此在多考生均衡模型中,如果把预算线AB看作国内普通收入家庭的预算水平,而将预算线A1B1看作高收入家庭的预算水平,对于分析高收入家庭送子女出国读书的现象是十分有益的。根据模型的假定,只有在高收入家庭看来,国内供给的最优教育资源(最优专业和最优学校)的社会无差异曲线必然和预算线存在两个交点(低于I1的任意社会无差异曲线)时,送子女出国才是最优选择。

即在高收入家庭的预算约束下,在国内要实现预期教育收益最大化或实现最优报考是不可能的,报考均衡的最优解必须通过获取国外的更优教育资源(I1或者高于I1的社会无差异曲线)才可以满足和实现。如果把既定的教育支出预算看作高校潜在的经费来源,那么获取外国教育的支出就带有资源外流的性质,如果国内大学试图留住这部分潜在经费,那么提高学校优越度和专业优越度以改善高收入家庭对国内教育资源的评价(即改变国内教育预期社会无差异曲线的位置)是唯一可实现的途径。

需要指出的是,国内大学接受国外留学生制度对这种潜在经费的外流具有冲销作用。但多考生均衡对于解释国外留学生申请行为同样具有解释力。

分析报考和录取现状

分析的报考行为和高校录取,事前假定了将高考制度视为招生和报考行为的一种外部制度环境。并认为它是一种带有资格认证性质的博弈规则。但整个模型的分析和考生报考行为均衡,仅符合公办大学的报考和录取现实。民办大学的报考和录取与此并不相符。

原因在于,中国民办高校的录取是在公办高校录取之后进行,可选择的录取对象是被高考制度资格认证所淘汰了的考生。因此,其录取和报考基本不在现有高考制度这一规则体系之内运作。而实际报考中,直接以民办高校为第一志愿的报考率也极低。中国现行的高考制度和招生法规只对公办高校有明确的录取资格规定,但对民办高校的录取并无考生资格规定。

录取顺序中是按照公办大学的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顺序进行,所以公办高校录取结束后,民办高校才可以对剩余考生进行录取。这种录取制度导致考生报考行为选择中对民办高校的教育预期评价非常低,表现为社会无差异曲线距离原点较近。而民办高校录取实质上只有资格上限而没有资格下限。民办高校录取的资格上限就是第四类公办高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不存在入学资格的下限要求(这可以解释民办高校中为参加高考学生的现实)。

因此,严格来讲,考生报考行为的均衡分析在更大程度上适用于考生针对公办高校的报考行为,但却明显反映出民办高校学生报考行为,受现有考试制度和招生制度的影响和扭曲。对于专科以上的公办高校(非职业技术学院类)而言,其社会无差异曲线是绝对高于民办高校的。

只有在公办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职业技术学院之间,考生才会在预算约束下,对二者的社会无差异曲线做出取舍。如果考生对民办高校的教育资源评价高于公办职业技术学院,那么考生才会实施对民办高校的报考行为(这一结论可以解释部分优势民办高校只按照第一志愿录取的现象)。

分析的启发意义

它可以揭示现有高等教育制度造成的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的身份不平等问题。从高教资源之间的市场可竞争性而言,民办高校只有在主体平等和无歧视原则下才可以进入考生报考行为的选择范围,否则民办高校的报考和录取只能在现有高考制度之外运作,即高考这种资格认证失败后,考生才考虑实施对民办高校的报考行为。

和谐劳动关系无差异曲线模型揭示了影响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水平的三大因素:企业的资源、投入意愿以及企业对员工的精神和物质利益组合的优化程度。

只有开放教育市场,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才能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可竞争的平台。多考生均衡模型的引用可以有助于分析民办高校的社会无差异曲线和公办职业技术学院的社会无差异曲线可比时才会发生的报考行为。因此,如果开放教育市场,增加教育资源的供给这数量,并形成有效竞争,那么在一种竞争性的教育市场上,考生的报考就可以在公办和民办高校之间自由选择。这这种自由选择的报考行为必然会导致劣质高校和专业被淘汰和退出的结果。

但这需要让民办高校作为和公办高校平等的主体进入教育市场,才可能实现。如果不改变现有的区别高校类别的录取制度,那么民办高校的发展和追求大众教育的目的困怕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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