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取向(哲学概念)

价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是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它指的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取向。价值取向具有实践品格,它的突出作用是决定、支配主体的价值选择,因而对主体自身、主体间关系、其它主体均有重大的影响。价值取向的合理化是进步人类的信念。

定义

指某些价值观成为一定文化所选择的优势观念形态,或为个体所认同并内化为人格结构中的核心部分,就具有评价事物、唤起态度、指引和调节行为的定向功能。可将它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的倾向加以研究,也可把它作为一种人格倾向予以探索。

近代研究

自20世纪70年代起,许多心理学家进行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研究。许志超和特瑞安迪斯(1984)综合前人观点,认为上述两种价值取向是与人际有关的人格结构,包括情绪情感、信念、思想体系及行为等方面的综合体。他们设想:个人主义者认为,个人是生存的基本单位,自我依赖感很强,有时产生孤独感,与群体有距离;很少关注别人的意见,当个人目标与群体目标不一致时,很少愿服从集体目标;愿将冲突公开,与别人对抗;认为任何结果都是个人所为,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集体主义者认为,群体是生存的基本单位,群体提供了物质安全与情感安全,有依赖于某一群体的感觉,“我们感”很突出;个人的大多数行为目标与群体目标保持一致,重视他人意见,常服从别人特别是权威人物;强调群体和谐,企图避免冲突;认为任何结果都是群体所为,习惯于众人一起承担责任。他们编制成63个项目的“个人主义——集体主义”量表(简称INDCOL),经过多次施测,取得一定的信度与效度,是用以开展价值取向方面(如价值取向的形成与家庭、学校教育的关系,价值取向与助人行为的关系等)实验研究的一种尝试性的测量工具。

五种取向

克拉克洪和斯特罗德贝克(1961)概括出五种各包括三种类型的价值取向:

(1)对人类本性内部特征的概念(坏的、善恶混合的、可变的);

(2)对人与自然及超自然关系的概念(人类服从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统治自然);

(3)人类生命的时间取向(以过去为中心、以现在为中心、以未来为中心);

(4)对自我性质的看法(强调存在、强调顺其自然、强调行为);

(5)对人际关系的看法(独处、合作、个人主义)。

通过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被试交谈,发现在西方工业文化背景下成长的人们强调自然的主宰地位,以将来为中心,强调行为和个人主义;而在非工业文化背景下生活的人们则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现在或过去为中心,顺其自然发展自我和强调与他人合作的关系。

主要类型

人们生活在社会之中,家庭、朋友、老师、群体乃至组织等都会影响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人的价值取向是在生活和工作环境中学习和经历的产物,因此会有十分不同的价值取向。

关于价值取向,有许多分类方式。比较有影响的是心理学家Rokeach的分类。他把价值取向分为两大类:终极价值和工具价值。终极价值指的是反映人们有关最终想要达到目标的信念;工具价值则反映了人们对实现既定目标手段的看法。Rokeach在其名着《人类价值的本质》中,提出了终极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各18个成分。表1是Rokeach的终极价值和工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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