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武汉市房地产行业政府工作部门)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市房产局管理局合署办公。地处武汉市汉口高雄路166号。

介绍

市房产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15个职能处室。

主要负责全市房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工作,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抵押、测绘及房屋产籍资料的管理工作,房地产交易、租赁、评估、中介、置换、拍卖等管理及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定期发布房地产价格指数,物业管理行业管理、维修基金的归集及使用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国有直管公有住房出售、住房租金的调整、市属国有直管公房的维修及优秀历史建筑的管理工作。

十五成就

“十五”时期,我市房地产业保持了稳定、持续和协调发展,房地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这一时期是建国以来我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最快时期,也是我市居民住房条件改善最快时期。房地产业的发展为我市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001年至200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分别为22.69%、23.22%、26.28%、28.38%、28.2%,即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有四分之一左右是房地产业的贡献。房地产业增加值逐年提高,2001年到2005年分别为37.08亿元、45.74亿元、54亿元、79亿元、85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在全市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逐年提高,2001-2005年分别达到2.75%、3.06%、3.25%、4.03%、3.8%;住宅投资由2000年的87.75亿元提高至2005年的216.85亿元,年均增幅约20%;

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由2000年的359.52万平方米增至2005年的756.91万平方米,年平均增幅达16.03%;全市具有中介服务资格的机构由2002年末的350家增至2005年末900多家,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人由2500名增至5000余人;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达到590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达30000余人;物业管理规模超过5100万平方米,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人口超过180万人;

“十五”时期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累计达到430万平方米,解决近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市民的居住水平得到快速提高,至2005年末我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25.5平方米。住房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和综合配套水平都有了较大改善,住宅的综合品质大大地提高,全市的人居环境极大地改善,我市被评为全国最适合人居的城市。

主要成绩

2005年是武汉市房地产业稳步增长,逐渐成熟的一年。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上,运用“政策性”和“市场化”双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有效的调节,实现了市场的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稳定的预期目标,房地产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

据统计,200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为297.9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8.2%,同比增长27.7%,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了约9.9个百分点,投资逐渐趋于理性;12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供应量占到总供应量的57%左右,供应结构日趋合理;为稳定房价,我市扩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经济适用房建设从2004年前不足100万平方米扩大到去年的200多万平方米,计划下达约500万平方米。

全市共有21194户中低收入家庭签订了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我市还提供了廉租住房236套,对5326户实现租金核减,并出台了租金补贴的文件,首次在我市开展了最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试点工作,全市有2106户最低收入家庭享受了租金补贴;2005年全市房地产价格稳中有升,但上涨趋缓。商品房综合物业平均价格为3869.80元/平方米,同比增长8.1%,其中,全年住宅平均价格为3345.7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5.4%;二手房综合物业平均价格为2512.3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1.4%。

其中,住宅平均价格为2209.78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9.6%。随着税收政策的落实,投机性需求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全市房地产市场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市民的居住水平得到快速提高,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5平方米。

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房地产业提升水平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我市房地产业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重点加快住房建设步伐,加快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的产品结构,优化房地产开发的空间结构;搞好小区各项配套,实现居住的舒适化;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努力实现社会的和谐化;发展节能省地住宅,着力住宅消费的节约化;加大房地产开发力度,把房地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为武汉市率先实现“中部崛起”做出贡献。

“十一五”时期,我市房地产业的主要指标是:全市房屋竣工面积5年累计达到5000万平方米;住宅竣工总面积累计达到4450万平方米,基本解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累计改善15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达到10家;

基本完成旧城区危旧房改造任务;实施昙花林片、一元片、首义片等片区主要优秀历史建筑的修复工作和开发性保护工作,完成武汉市50年以上优秀历史建筑的认定及挂牌工作;到2010年,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超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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